扬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展示③| 仪征市刘集镇:发挥道德模范头雁效应 浇灌美丽乡村文明之花

2021-10-29 16:41   扬州发布  

编者按

为倡导践行《扬州市乡村文明新风十项准则》、“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”,深入开展移风易俗、弘扬时代新风行动,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扬州报业传媒集团联合组织开展优秀移风易俗案例征集活动。活动开展以来,征集到案例385篇,充分反映了全市各地引导树立喜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厚养薄葬、节俭养德、弃恶扬善、诚实守信等文明风尚的经验做法。扬州发布现推出《扬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展示》专栏,将部分典型移风易俗案例进行展示,以引导全市各地切实形成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,焕发文明新气象。


仪征刘集镇注重发挥道德模范“领头雁”作用,推进文明乡村建设。在道德模范带动下,刘集镇不仅将家风家训“立”了起来,还让优秀传统文化“活”了起来,更让群众的精神生活“富”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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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在道德模范引领上下实功。

评选过程“实”。评选按照“群众提名、群众评议、群众决定”程序,过程全民参与,结果全程公开,实现“好人事迹群众发掘,好人精神群众传颂”。

示范带头“实”。放大模范人物示范效应,江苏好人潘秀兰坚持多年照顾残障邻居,在她带动下,涌现出了全东组全体村民共同照顾残疾邻居张桂英,丁寿梅无偿照顾有精神障碍的邻居陈德详等爱心故事,身边人、身边事引领全镇形成崇德向善自觉。

江苏好人潘秀兰坚持多年照顾残障邻居

激励机制“实”。制订激励措施,在给予道德模范物质奖励的同时,还将评选结果与其他奖补评比挂钩,对其子女参军入伍、公益岗位招聘上倾斜,让“道德模范”享受更多尊重,引导广大群众向榜样看齐。



二是在道德模范宣传上出新招。

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。强化价值观导向作用,以公益广告为载体,充分运用广播、宣传栏等媒介,让道德模范当起“宣传员”,向村民宣传公民道德知识,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。

与乡风文明培育结合。利用核心价值观宣教基地、宣传栏等形式传播好人事迹,对接媒体拍摄好人事迹片,提升宣传覆盖面。创新载体,将好人事迹编写成扬剧,在更广阔的舞台进行宣传,让好人事迹深入人心。

与健康生活方式结合。一手抓人居环境改善,推进基础设施建设,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无害化公厕建设;一手抓文明习惯养成,以道德模范为榜样推动文明理念植根头脑,使健康生活方式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让生活环境和言行举止都美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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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在道德模范弘扬上施妙策。

依托文明村镇评选,形成鲜明导向。动员群众参与“两好一美”先进人物评选,营造“学、赶、超”浓厚氛围。探索实施“一村一品”,打造具有刘集特色文明建设工作示范点,让“点”上有特色。

依托优秀传统文化活动,弘扬文明新风。以模范示范为核心,开展“传育立行”工程,引导村民写家训、立家规、传家事、树家风。开展“我们的节日”活动,挖掘传统节日内涵,弘扬优秀文化,让“面”上有基础。

依托村民自治组织,促进群众自治。以道德模范示范为基础,加强群众自治,发挥基层组织示范作用,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,签订文明承诺书,使农民群众内心有尺度、行为有准则,让基层有支撑。

表彰刘集好人

“一个典型、一群好人、满村新风”,好人典型引领文明风尚,传递道德正能量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,身边模范引领已成为刘集镇乡风文明一道亮丽风景线。

编辑:于彬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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